傍晚,走在饥肠辘辘的路上,一种熟稔的欲望又从心底里萌发出来,稍一走神,仿佛看到暖光之中有一张洁白餐桌,一块金光闪闪、柔软润泽的牛排就躺在桌中央的白瓷盘里。握住刀叉沿肌理切下一角,红粉细腻的肉层如大理石纹一样荡漾开来,紧接着第一口送入嘴边的瞬间,足以让肉食主义者每一个细胞都惊声尖叫。如果《一块牛排》中的老拳击手可以吃到这一块牛排,命运也许就从此改写。
曾经听有个台湾朋友说,第一次吃到牛排是在夜市。滋滋作响热到冒烟的黑色铁板上,堆放着满满的面条、鸡蛋、玉米粒、红萝卜粒和一大块牛排。只需几百台币,一份被切成几片喷着油花的牛排就端到面前,看不到一丝血色,更别说分辨它是沙朗还是菲力。后来真的有机会坐在巴黎米其林餐厅吃西式正统牛排,反倒内心一片惶恐。“这才是能帮我驱赶饥饿与疲惫,给我面对一切勇气的牛排,”他很激动地说,“不需要什么红酒酱汁、樱桃酱汁还是蛋黄酱汁,只要几滴柠檬汁,那股原始能量就能直达内心。”